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規範基礎

考試類 銓敘部87.12.09. 八七臺特一字第1704691號函
中央法規
  • 第十六條(請願權、訴願權及訴訟權)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 第三條(行政訴訟之種類)
    前條所稱之行政訴訟,指撤銷訴訟、確認訴訟及給付訴訟。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