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類
行政院 108.05.01. 院授人培字第1080033635號函
中央法規
-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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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之一
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為星 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