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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

金融類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7.12.12. 金管證審字第1070345488號令
中央法規
  • 第五條
    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公告並申報之營運情形,指下列事項: 一、合併營業收入額。 二、為他人背書及保證之金額。 三、其他主管機關所定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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