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護類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94.10.06. 消保法字第0940009375號
中央法規
- 消費者保護法
-
第六條(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 (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