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解釋令函 請輸入查詢條件後,按下「送出查詢鍵」。

  • 中央
  • 主計類
(可自行輸入或使用萬年曆,日期輸入格式為yyymmdd,例如:0990101)

  • 中央
  • 主計類

1215筆,共61頁,目前第60
1181
  • 行政院 68.9.13.(68)臺忠授 3字第6683號
  • 有關國際貿易局因應因公出國人員問題,擬訂臺北至桃園中正國際機場往返交通費報支標準,其得按照公路局班車票價報支,並依實際需要,自行調派公務車接送
1182
1183
1184
  • 行政院主計處 68.5.9. (68)臺處孝 2字第2888號
  • 有關臺電公司辦理緊急進口二百萬噸燃煤,以「燃料」科目入帳,於耗用時貸記該科目,僅加註說明,不必專案列帳,故事業單位儲備「原料」或「物料」應得比照該案之帳務處理
1185
1186
1187
1188
  • 行政院主計處 67.7.29.(67)臺處忠字第4388號
  • 有關「非營業循環基金所有固定資產-房屋建築及設備」,如已透過預算程序,撥入基金,列存資產負債平衡表內者,則應依規定提列折舊,若尚未經預算程序亦未列入基金資產負債平衡表內者,則免提列折舊
1189
1190
1191
1192
  • 臺灣省政府 65.12.24. (65)府主 2字第116618號
  • 機關開會逾越用膳時間,主辦機關準備便當或餐點,每人不得超過30元,並應檢附會議紀錄及實際與餐人員名單備核,如遇特殊情形,則應加註說明於原始憑證,以利核銷作業
1193
  • 行政院主計處 65.8.3. (65)臺忠授 6字第4021號
  • 有關各機關之單位決算總說明,於施政計畫部分應說明施政計畫重點、辦理情形及單位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於預算執行部分應說明其收支有未達或超過預算之原因、各科目經費保留數或歲入應收款原因及執行計畫並以前年度對照本年度情形分項說明之
1194
1195
1196
1197
1198
1199
1200
1215筆,共61頁,目前第60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