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
- 環保類
5241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72.9.9. 環四字第5220號函
- 釣魚具零售商出售各種蟲類,蟲死後就近倒入水溝及垃圾堆,任其腐臭,嚴重污染市區環境衛生案,可依(舊)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十八條第四款之規定取締處罰。
5242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72.04.28. 衛署字第423246號
- 地面水取水地點上下游之規定距離之釋疑
-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5243
- (廢)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064.07.21. 環署廢字第71487號
- 身患神經病者,在公共場所違反環境衛生行為,經告發可否免罰或應罰其監護人,經函請司法行政部釋復,略以查行政罰,係行政機關基於國家之統治權,對於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者所科之制裁,如無負擔義務能力即不能科以違反義務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