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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通用類
民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8 年 04 月 29 日
中華民國98年4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105881號令增訂公布第1052-1條條文
  • 第 1052-1 條
    離婚經法院調解或法院和解成立者,婚姻關係消滅。法院應依職權通知該 管戶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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