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 條修正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組織規程第 2 條條文,內容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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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17-01-4004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組織規程
非現行版本
自治規則
民國 79 年 05 月 16 日
中華民國79年5月16日台北市政府(79)府法三字第79027683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