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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20-03-3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84 年 06 月 14 日
中華民國84年6月14日臺北市政府兵役處(84)北市兵研字第12477號函修正恢復適用
  • 一 說明: 應徵年次役男依照「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八款之特 殊原因出境時,應辦理役男查證。
  • 二 應備證件: (一) 出境查證單。 (二) 出境目的證明文件。 (三) 主管部會證明文件。 (四) 申請國國民兵身分證、印章及徵集通報人印章。
  • 三 申請手續: (一) 向市政府兵役處服務台索取「役男出境查證單」 (二聯) 乙份,逐 項填妥交總收文收件編號後分送第二科簽核。 (二) 查證單經核定後即送文書中心登記、用印,再由服務台轉交申請人 簽收。
  • 四 處理程序:如流程圖。 台北市役男出境查證申辦作業流程圖
    兵役處長授權承辦科長核定 (第 二 科 隨 到 隨 辦)
    核│ ↑ 送 │ │ 發│ │ 辦 ↓ │
    ┌──────────────┴───┐
                │      兵  役  處  服  務  台        │
                │           (總  收  發)             │
                └───┬──────────────┘
    申│ 交↑ │ │ 請│ 件│ ↓ │
    ┌──────────────┴───┐
                │申                請              人│
                │                                    │
                └──────────────────┘
    (共 五 十 分 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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