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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13-10-300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69 年 02 月 11 日
中華民國69年2月11日臺北市政府(69)第402次首長會報修正
  • 一 說明: 凡都市計畫地區內之基地,面臨已公告發布實施之計畫開闢與完成兩 側水溝之道路者,得申請核發免申請建築線指示證明書。但基地側面 或背面臨接其他計畫道路,仍應依規定申請建築指示 (定) 。
  • 二 應備文件:
    名    稱 份 數 說         明   備 考
    (一)申請書 有統一格式,請向本府聯合服 務中心或工務局第二科免費索 取。
    (二)地籍套繪 圖 圖幅大小應為申請基地所在一 個街廓以上之範圍。
  • 三 申請手續: 依式填妥申請書後,連同地籍套繪圖二份,逕送工務局第二科收辦。
    台北市免申請建築線指示證明書
    申請人姓名 住址 路 段 巷 弄 號
    申請地座落 區 段 小段 地號等 筆
    茲為明瞭上開土地建築線,謹檢附申請基地地籍套繪圖二份,敬 請核發免申請建築線指示證明書。 此致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請人 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註:(一) 地籍套繪圖幅面大小應為申請基地所在一個街廓以上之範圍 。 (二) 主管單位工務局第二科電話:五四一三四一一─九轉二七四 、四一九、五○八。 (三) 本申請書背面印有申請須知。 (法源資訊編:附表請參照台北市現行法規要點彙編 (四) 88年版 第 3275~327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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