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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產業發展類
電業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08 年 05 月 22 日
中華民國108年5月22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800050761號令修正公布第95條條文
  • 第 95 條
    政府應訂定計畫,積極推動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相關作業,以處理蘭 嶼地區現所貯放之低放射性廢棄物,相關推動計畫應依據低放射性廢棄物 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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