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3 條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為本府產業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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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4-06-1003
臺北市氣體燃料導管承裝業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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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98 年 07 月 20 日
中華民國98年7月20日臺北市政府(98)府法三字第09835080400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