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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交通類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09 年 06 月 02 日
中華民國109年6月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950063201號令增訂發布第44-1條條文
  • 第 44-1 條
    同時經營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者,實施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 車輛混合調度前,應先報請各該公路主管機關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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