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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觀光傳播類
發展觀光條例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2 年 06 月 11 日
中華民國92年6月1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106860號令增訂公布第50-1條條文
  • 第 50-1 條
    外籍旅客向特定營業人購買特定貨物,達一定金額以上,並於一定期間內 攜帶出口者,得在一定期間內辦理退還特定貨物之營業稅;其辦法,由交 通部會同財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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