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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衛生類
醫療法施行細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88 年 09 月 10 日
中華民國88年9月10日行政院衛生署(88)衛署醫字第88051812號令修正發布第19條條文
  •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辦理醫院評鑑,應訂定醫院評鑑 標準及作業程序。 前項醫院評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邀請有關學者、專家組成評鑑小組為 之,必要時得委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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