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32 條(刪除)
中央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勞動類
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1 年 12 月 31 日
中華民國91年12月31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一字第0910068913號令修正發布刪除第32條條文
中華民國103年2月27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25872號公告第4條所列屬「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所屬各園區管理局之權責事項,自103年3月3日起改由「科技部」所屬各園區管理局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