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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勞動類
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8 年 02 月 27 日
中華民國98年2月27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1字第0980140099號令增訂發布第24-1條條文
  • 第 24-1 條
    勞工因雇主違反本法所定應辦理加保及投保薪資以多報少等規定,致影響 其保險給付所提起之訴訟,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扶助。 前項扶助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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