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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6-01-1001
自治條例
民國 114 年 01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14年1月20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143002474號令修正發布第5條條文及編制表
  • 第 5 條
    本局因規劃、維護管理、督導等工程業務需要,得設工務所,置主任一人 ,所需人員在本局及所屬各工程處總員額內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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