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2 條臺北市各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之組別及使用項目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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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13-02-4005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
非現行版本
自治規則
民國 106 年 01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06年1月20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0534795900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