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29-03-3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8 月 11 日
中華民國104年8月11日臺北市政府(104)府原教文字第10430685200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條文;並自104年8月26日起生效
  • 五、補助期間及額度 依照申請人每學期實際用餐天數,每日用餐費用予以核實補助。 前項所稱每學期實際用餐天數包括在校全日上課用餐天數及參加課後 學習輔導用餐天數,不包括寒暑期用餐天數。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