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性侵害、性騷擾行為應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或性別平等教育法處理者,不適用本要點。
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17-09-2016
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7 年 10 月 09 日
中華民國97年10月9日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北市中地人字第09731638100號函修正發布第4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