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本辦法適用於本處所屬員工適用性騷擾防治法之性侵害及性騷擾行為,但性侵害、性騷 擾行為應適用兩性工作平等法或性別平等教育法處理者,不適用本辦法。
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17-09-2011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7 年 02 月 12 日
中華民國97年2月12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北市地人字第09730246901號函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