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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11-02-207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6 年 12 月 07 日
中華民國106年12月7日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106)北市萬健人字第10630463000號函修正第6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
  • 六、本中心受理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專線電話:02-2303-3092-6724 專線傳真:02-2332-3514 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wanhua@health.gov.tw 本中心受理性騷擾申訴後,將指定專責處理人員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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