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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2-01-2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9 年 02 月 05 日
中華民國109年2月5日奉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首長核定修正下達第5點條文
  • 五、本會應設立受理性騷擾申訴之專線電話、專用電子信箱等,並指定專責處理人員。 專線電話:25854817 專線傳真:25852730 專用電子信箱: ct@mail.taipei.gov.tw 受理性騷擾申訴後,將指定專責處理人員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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