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本會應設立受理性騷擾申訴之專線電話、專用電子信箱等,並指定專 責處理人員。 專線電話:25854817 專線傳真:25852730 專用電子信箱: ct@gov.taipei 受理性騷擾申訴後,將指定專責處理人員協調處理。
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2-01-2005
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2 年 05 月 08 日
中華民國112年5月8日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業奉本會首長核准修正下達第5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