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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2-01-202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7 年 06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07年6月17日奉臺北市萬華區公所首長核准下達修正第7點條文
  • 七、本所受理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專線電話:23064468轉 344 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 wh-119@mail.taipei.gov.tw 本所受理性騷擾申訴後,由人事機構專責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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