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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30-02-2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9 年 10 月 13 日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3日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109)北市訓教字第10930062171號函修正第5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
  • 五、公務員參與休假進修課程,依規定核予研習時數,並由本處於研習結束後上傳至「行政 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https://lifelonglearn.dgpa.gov.tw/ 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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