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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地政類
民國 102 年 07 月 01 日
中華民國102年7月1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1020236123號令修正發布第16、17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 第 16 條
    申請重製或複製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依內政部 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收取費用。但經授權於網路下載一定範 圍之資訊,免收費用。
  • 第 17 條
    本辦法施行日期,由內政部定之。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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