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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9-02-200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5 年 04 月 15 日
中華民國105年4月15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5)北市勞人字第10536893800號函修正發布第6點條文;並自105年4月15日起生效
  • 六、本局受理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專線電話:02-27587109 專線傳真:02-87800637 專用電子信箱: DL-equality@mail.taipei.gov.tw 本局受理性騷擾申訴後,將指定專責處理人員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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