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本處應設置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管道,將相關資訊於工作場所顯著之處公開揭示並印發 各受僱者。 申訴專線電話:(02) 2788-1300#136 申訴專用傳真:(02) 2788-2966 申訴專用信箱或申訴電子信箱: sempo-cosh@dorts.gov.taipei 專責處理單位:人事室
- 十八、本處對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之決議應採取追蹤、考核及監督,以確保懲處 或處理措施有效執行,並避免相同事件或報復情事發生。
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15-09-201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8 年 07 月 23 日
中華民國108年7月23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108)北市機人字第10860046551號函修正第5、18點條文;並自發文日起生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