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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22-04-201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1 年 03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11年3月28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授人任字第1113002147號函修正第5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 五、本府各機關之志願服務計畫經費,經審查通過後,由運用志工之本府 各機關本零基預算及精實管理精神,於本府核定歲出概算額度內檢討 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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