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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4-10-302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8 年 05 月 15 日
中華民國108年5月15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8)北市產業動字第10860102441號令修正發布第5、13點條文;並自108年6月1日起生效
  • 五、本要點補助項目及基準如下: (一)照顧管理補助費:依動物認養後實際飼養天數覈實補助,補助基準 及上限如附表。 (二)絕育補助費:雄犬貓每隻補助新臺幣八百元,雌犬貓每隻補助新臺 幣一千五百元。
  • 十三、動保處於計畫執行期間,應每半年派員就計畫實際執行情形及成果 效益等事項進行實地查核,必要時得要求受補助者提出書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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