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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4-05-305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7 年 10 月 03 日
中華民國107年10月3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7)北市產業農字第10760199061號令修正發布第1點條文;並自107年10月12日起生效
  • 一、計畫目的:辦理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推動行政院所訂獎勵地方政 府落實食安五環改革政策計畫中,導入實習植物醫師輔導農業生產安 全及辦理供應學校午餐食材、蔬果農產品檢驗工作監測食材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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