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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19-04-2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2 年 05 月 30 日
中華民國112年5月30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112)北市觀綜字第1123016911號函修正第2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
  • 二、本小組置成員五至七人,由觀傳局派員兼任,必要時得邀請具設計、 產品開發或行銷相關領域專家提供諮詢意見。 全體成員任一性別以不低於全體成員總數三分之一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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