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本注意事項經陳奉處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3-03-3007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娛樂稅查定作業注意事項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1 年 03 月 12 日
中華民國91年3月12日臺北市稅捐稽徵處(91)北市稽工乙字第09190407300號函修正第6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