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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條文檢索結果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5-09-300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10 月 14 日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4日臺北市政府府教體字第10440394701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4年10月30日生效
  • 九 申請投資書件齊全者,由本府依規定程序審查;興建運動設施用地需 租用公地者,應事先徵求公地管理機關之同意;如屬省、市、縣有土 地者,管理機關並應將同意使用之土地,儘速依土地法第二十五條之 規定完成處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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