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9 條市有非公用土地依本辦法參與合作開發者,應依土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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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3-04-4009
自治規則
民國 105 年 06 月 02 日
中華民國105年6月2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0532029700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