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6 條租賃住宅之租金,由出租人與承租人約定,不適用土地法第九十七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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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類
民國 112 年 02 月 08 日
中華民國112年2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09171號令修正公布第5、10、11、34、46條條文;並增訂第38-1、38-2條條文;除第34、38-2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其餘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12年7月24日行政院院臺建字第1121030447號令發布第34、38-2條條文,定自112年9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