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26-04-2022
臺北市政府推行為民服務工作電話禮貌測試實施計畫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1 年 11 月 13 日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3日臺北市政府(101)府研服字第101337695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9點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推行為民服務工作電話測試實施計畫;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推行為民服務工作電話禮貌測試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