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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3-08-2001
中華民國105年3月3日臺北市政府(105)府財菸字第105300514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四點,自105年4月1日起生效(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菸酒管理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案件認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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