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9-01-2013
中華民國112年9月4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12)北市勞就字第1126095912號函修正名稱及第一點、第二點,除第二點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五項自113年3月8日生效外,其餘規定自112年8月28日生效(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性別工作平等會作業要點)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