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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9-01-2007
中華民國104年4月1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104)北市觀發字第104301963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九點,並自函頒日期施行(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處理觀光旅客緊急事故暫行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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