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31-01-2022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附設音樂團體作業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9 年 12 月 14 日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4日奉臺北市政府文化局首長核定以電子郵件下達修正名稱及全文8點,並溯及109年12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立交響樂團附設樂(合唱)團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立交響樂團附設音樂團體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