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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條號查詢

行政/內政/民政
中華民國112年6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0131號令修正公布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至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六條至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六條至第六十八條、第七十四條、第七十六條、第八十六條、第九十二條、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一十條、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二十四條;增訂第五條之一、第四十八條之一、第五十一條之一至第五十一條之三、第五十九條之一、第七十條之一、第七十三條之一、第九十八條之一、第一百零三條之一、第一百零四條之一;刪除第八條、第九條、第一百三十二條條文
自第1條至第134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001,3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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