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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條號查詢

行政/教育/體育
中華民國107年5月18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1070016555B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九條,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參加集訓或比賽致身心障礙或死亡發給慰問金辦法)
自第1條至第9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001,3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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