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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條號查詢

行政/教育/體育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1070041541B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五條,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教育部補助民間機構訂定運動產業人才職能基準辦法)
自第1條至第15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001,3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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