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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條號查詢

行政/交通/航空
中華民國104年8月13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45010586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二條、第三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六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七條至第四十九條之七及第六條附件一、第九條附件三、第二十四條附件五、第四十八條附件十七、第四十九條之三附件十八、第五十一條之附件二十、第四章章名;增訂第三十條之一、第三十七條之一條文及第三十七條之一附件十五之一(原名稱: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設立規則)
自第1條至第53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001,3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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