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條號查詢
北市09-05-2010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3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101)北市勞就字第101301970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點、第二點、第五點、第七點,並自102年1月1日施行(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授課超時及兼課鐘點費發給要點)
自第1條至第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