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條號查詢
北市11-02-2058
中華民國97年6月10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7)北市衛健字第09733439900號函修正(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家戶健康訪視服務人員管理要點)
自第1條至第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