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條號查詢
北市17-09-2004
中華民國112年8月14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2)北市地登字第11260199511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十二點,自112年8月21日起生效(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地政規費作業注意事項)
自第1條至第12條